您所在的位置:首頁 > 腫瘤科醫(yī)學進展 > 應重視癌痛的個體化治療
由于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,我國的癌痛患者僅有40%能得到有效的緩解,70%以上的晚期癌癥患者仍有疼痛,其中一半以上忍受著重度疼痛的折磨。這些因素包括醫(yī)務人員對癌痛治療原則和**類藥物劑量的個體化特點了解不足。醫(yī)務人員應從以下3個方面入手,提高對癌痛規(guī)范化治療的認識。
正確評估癌痛
正確評估是治療癌痛的關鍵。通過評估,我們可以了解患者疼痛的部位、性質和程度等,然后再評估和調(diào)整應用**類藥物的劑量:疼痛程度≥7分,劑量增加50%——100%;疼痛程度4——6分,劑量增加25%——50%;疼痛程度<4分,劑量增加25%。
對疼痛程度進行評估的同時,我們還要區(qū)分疼痛的性質。對于神經(jīng)病理性疼痛,患者在應用常規(guī)止痛藥物的基礎上,還要輔助應用加巴噴丁、普瑞巴林、三環(huán)類抗抑郁藥物來進一步提高療效。
注意藥物的副作用
治療癌痛的**類藥物以控緩釋劑型為主,其恒定的釋藥速度能控制藥物在體內(nèi)的有效濃度,不良反應明顯較即釋型藥物少,且“成癮性”低到可以忽略不計。因此,**類藥物已成為治療癌痛的主流藥物。**類藥物較常見且不易耐受的不良反應是便秘,可預防性或治療性給予患者乳果糖或酚酞藥物干預;其次為惡心、嘔吐,在初始治療的患者身上更易出現(xiàn),這種反應通常在一周內(nèi)耐受,若給予患者甲氧氯普胺藥物預防或治療,會增加患者的依從性。
重視個體化給藥
**類藥物的應用存在明顯的個體差異。例如,同樣程度的疼痛,所需要**藥物的劑量可能在10——600毫克之間波動。由于**類藥物沒有天花板效應,只要患者需要,按照劑量滴定原則,應給予足劑量的藥物,以達到最佳鎮(zhèn)痛效果和鎮(zhèn)痛時間。在恒定給藥期間,如果患者每天出現(xiàn)3次以上的爆發(fā)痛,或鎮(zhèn)痛時間短于常規(guī)時間,應按遞增原則增加恒定給藥劑量(通常是控緩釋**類藥物),而非增加給藥次數(shù)。
中重度癌痛患者應用大劑量**類藥物的安全性已有很多報告。以色列的貝爾科維奇回顧性分析1996——1997年453位癌痛患者的資料,發(fā)現(xiàn)12.14%的患者所需要**藥物的劑量每天超過300 毫克,8%的患者每天需要600 毫克以上的**藥物才能有效控制癌痛。安全性分析結果證實,適量的**藥物對患者生存期無影響,患者未發(fā)生呼吸抑制等危及生命的不良反應,也未出現(xiàn)精神依賴。因此,我們不必對**藥物有恐懼感。
只要患者需要,臨床醫(yī)生應按相關藥品管理原則為其開具足劑量的藥物,包括控緩釋**制劑藥物和控制爆發(fā)痛的即釋**藥物,以及預防或治療副作用的藥物。在良好控制疼痛的同時,臨床醫(yī)生要降低藥物副作用,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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